我國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2004)嚴格規定了33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閾值,對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酚類、苯胺類、硝基苯類物質的排放上限做出明確規定。
固定污染源VOCs主要來源于噴涂行業、皮革行業、石油化工廠、印刷行業、污水/垃圾處理廠、加油站泄露、生物質、燃煤、半導體工業、冶金工業等,主要檢測指標為苯系物,非甲烷總烴以及部分揮發性有機溶劑。
經相關文獻調研可知,集中工業園區工業有機廢氣的在線監控,監測因子主要是TVOC與硫化氫;餐飲業產生的油煙主要包含苯,甲苯,二甲苯和多環芳烴等有害物質,運營期廢氣污染物主要包括可沉降顆粒物、細顆粒物及烴類物質等;汽車尾氣中含有大量的烯烴和多環芳烴如丁烯、甲苯和二甲苯等,其中含量最高的是C8H10,可能是二甲苯或乙基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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